江苏省卫生镇标准
浙江省卫生镇(乡)标准
(试行)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组织健全,镇(乡)政府重视爱国卫生工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各有关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乡)发展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定期开展检查评比,资料档案齐全。
(三)卫生镇(乡)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
二、健康教育
(一)健康教育网络健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企业、村(社区)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二)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0%。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至少更换4次。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资料进村(社区)入户。
(五)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行为》测试,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六)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一)镇(乡)有建设规划,镇容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镇区道路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下水道通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二)清扫保洁队伍健全、责任落实,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清运率达到100%。
(三)50%以上的村(社区)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镇(乡)转运,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四)垃圾中转站、垃圾箱设置合理,数量足够,设施密闭;四周清洁,无暴露垃圾及蝇蛆。
(五)镇区公厕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布局合理,清洁卫生,无蝇,全部为水冲式。无露天粪缸和简易棚厕。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有一座无害化卫生公厕。
(六)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堆放整齐,围挡作业,不占道施工,不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
(七)镇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八)镇区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行道树无缺棵死株,路灯亮灯率≥95%。
(九)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有专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给排水设施完善,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房;严禁无证、占道经营。
(十)镇区河道、湖泊等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杂物。
四、环境保护
(一)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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