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4监事会章程
“我店铺商城”网络有限公司监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股东大会选举,依法成立公司监事会,并制定《监事会章程》
第二条公司监事会为股东会下属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监事会章程》是对《公司章程》的补充,与《公司章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建办法
第四条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
第五条监事会主席、秘书长和监事均须经股东大会选举并获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产生或更换。并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公司董事和所有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第七条监事应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身份合法,立场公正,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法律或财管知识,并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监事会职权:
(一)监督和维护公司章程、董事会章程、监事会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重点加强对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高管执行公司事务的行为监督。当上述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致使公司及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有权直接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罢免提案直接由股东大会表决。
(三)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监事会的监督纪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高管绩效评价的重要凭据之一。
(六)监事会可以报请股东会批准,在特殊情形下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监事会主席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列席董事会或委托秘书长及其他监事列席董事会;
(四)当董事长或总经理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诉讼。
(五)当发现公司事务执行人严重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管理制度,致使股东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或威胁时,有权直接召集或主持股东大会,并就监事会的相关提案进行讨论和表决。第十条监事会秘书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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