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集权管理模式。
集团总部制订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制度和规范,同时负责集团和下属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或工人的招聘、使用、调配和培训等。
下属企业只负责维护人员变化等信息数据,具体执行考勤、工资计算和发放等工作。下属企业只拥有人员的使用权,不合适人员辞退权,但没有解聘权。
如果下属企业需要补充新人,只能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自己不可以私下招人。集团总部对所有人员拥有绝对管理权限,各个下属企业处于被动接受状态。
下属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严格受总部约束,是总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政策的忠实执行者。这种模式经常应用于在单一业态经营或是相关多元化经营的跨地区性集团企业,下属企业多是分公司性质的全奔公司或控股公司。
一般而言,采用集权模式有助于企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统一的用人标准,有助于企业根据其用人标准严格招聘人才,有助于企业加强对人才使用的监督和控制,从而有效避免关系用人等现象。集权模式的不足之处在于,可能会降低各部门工作的响应速度,降低效率。对于经营控制型的集团企业来说适合集权模式。总部职能齐全,控制力强,追求利润目标与各级经理人的自我实现,组织目标不仅有经济的还有文化的社会的。
典型应用企业: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制冷压缩机、商用制冷机械、各类铸件、太阳能热水器(光伏产品)和光纤陶瓷插芯为主营业务的大型企业。公司创建于1966年,1994年组建集团公司,下辖控股子公司7个。即拥有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b股上市公司)、东贝制冷有限公司、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东贝太阳能有限公司等四家直接控股子公司,海观山宾馆、晨信光电有限公司、东贝太阳能有限公司等三家间接控股子公司。
东贝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采用的是集权管理模式,即人员招聘、薪酬、人事管理全部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分权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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