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探讨
xx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非领导职务干部是干部队伍的资源宝库。为进一步充分发挥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强化对全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从科级领导岗位退下来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以及上述单位中其他按非领导职务管理的科级干部。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各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二)调研分析全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发挥情况,制订加强管理的措施。
(三)将各单位发挥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情况纳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成员的年度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
(四)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和使用意见。
第四条
各单位党委负责本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本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年度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
(二)每年2月底前,把本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安排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将上年度本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书面报县委组织部。
(三)做好本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
(四)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实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列席单位班子会制度,定期听取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情况,经常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使他们能够心情舒畅地参与各项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解决好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待遇,工作经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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