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井下无计划停电追查、上报制度
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处理措施
矿井因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井下无计划停电停风时,会造成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超限、积聚,严重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为了确保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的规范、有序管理,杜绝瓦斯、煤尘等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矿井实际,制定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处理措施:
一、矿井主扇无计划停风后的管理规定:
1、主扇无计划停止运转造成矿井停风后,主扇司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当日值班长,以及通风、机电、安全等部门领导,及时采取停风后的安全措施。
2、矿井发生停风后,由矿调度室负责,立即将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停止工作,切断一切电源,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到大巷或采区的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3、主扇停运后,必须积极采取应急措施,争取主扇或备用主扇在最快的时间内启动。(规程规定:备用主扇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
4、主扇停运且不能及时重新启动时,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于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二、局部通风的区域停风后的管理规定:
1、井下各作业地点不论何种原因出现停风后,由施工单位跟班队干、带班长负责,立即停止工作,切断一切电源,将所有人员撤离到全负压通风的进风流中,并由带班长负责在巷道口设置栅栏,由本区域瓦检员监督,并在栅栏上悬挂“禁止入内”的警标,禁止一切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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