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管理制度
博斯坦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
目的保证井下供电安全可靠,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博斯坦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在执行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一、地面配电室
1、当地面供电局停电时。由于博斯坦煤矿属于双回路供电系统,当一回路供电因固停电或供电局单位停电时,综合工区要根据需要及时安排对井上下供电线路熟知的电工到配电室送电,操作时不少于2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且严格按《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若下级供电有故障时,应先保证矿井主提风机运行,查明支路故障后,再合闸,严禁强送电。
2、若一回路不能确定送电时间长短时必须拉开联络柜,使用二回路保证主提风机及井下各供风迎头局扇的正常运转供风。
3、当矿井供电线路需要检修维护需要停电时,必须写出停送电申请报告,有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机电部、停电单位编写出停电措施审批后,方可施工。(停电措施必须写明:停电目的、影响范围、停电时间、工程要求)。
4、接供电局通知停电时,有机电部、机电矿长制定相应的,井上下停电后的应急方案,报矿长安排井上下其它工作。
5、综合工区应根据供电图,对地面配电室各高低压配电柜标示出相应的设备控制范围,配电室必须悬挂系统供电图、操作规程及顺序,当供电系统有调整或变动时,必须及时更正。
6、调度室停电期间及时调度井上下各地点供风供电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7、由于故障停电时机电部长、机电矿长必须亲自指挥,排查故障。
二、井下配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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