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办法范文
田林县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办法
(送审稿)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办公室、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田办发〔2015〕6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组织领导机构
县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局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校长考核工作全面、认真、客观、公正,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绩效的原则;
(四)坚持“校长的个人素质与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绩效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届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各乡(镇)初中、中心校、县直初中、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
四、考核内容
(未完,全文共1439字,当前显示4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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