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通知
围绕“四个”抓手,推进规范化建设
----开封市尉氏县政法委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努力做好新时期的政法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战斗力强的政法队伍,就必须加强县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工作。去年以来,尉氏县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重心,以建立职责明确、配置科学、监督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运行管理机制为目标,围绕“四个”抓手,积极推进县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理顺和充实机构编制为抓手,促使政法委机关的机构编制得到进一步加强。
尉氏县政法委被确定为全省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后,及时召开了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尉氏县政法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并就县委政法委机构设置不健全、不规范、编制少、人员少等情况,以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与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促使政法委机关的机构编制得到进一步理顺和加强。
(一)、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得到进一步理顺。尉氏县政法委在原来综治办、防范办、维稳办、办公室、业务科、政工科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宣传信息科,同时将县委政法委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机构规格由原来的副科级升为正科级,将业务科更名为执法监督科。通过规范化建设,政法委各科室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科室职责都以文件形式规定了下来,基本上实现了与上级政法机构的上下对应。
(二)、人员编制得到进一步充实。通过规范化建设,政法委的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0名增加到28名。工作人员也有原来的15人,通过公开选拔增加到28人,满足了正常的工作需要。
二、以完善和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促使政法委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科学化。
尉氏县委政法委以“规范职责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规范文件台帐、规范内部管理”为目标,从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制定了政法委职能发挥、队伍建设、业务监督和机关管理等44项规章制度,促使政法委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科学化,促进了政法工作的规范运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了政法工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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