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会场纪律及权利义务
行政案件开庭审理规范用语
书。“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后,由书记员核实身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书。“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进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如对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用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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