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汇告: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
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重读《为人民服务》
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延安作了《为人民服务》报告,报告指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无论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着重于我们党执政的始终,我们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任何脱离群众、违反群众意愿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下,如何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如何更好的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键体现在于我们的党员及领导干部。
一、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与要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集中地表现为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从根本上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基本路线集中反映了党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党和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指
1南,是治国安邦的生命线,是把中国引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正确路线。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党的宗旨,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职业,都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发展生产力和推动我国社会全面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新时期共产党员践行党的宗旨的最重要的标志。
二、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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