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 新亮点
新消法亮点解读:网购可7天无理由退货
2013年10月28日23:47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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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可七天无理由退货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
新消法亮点解读
本报记者何金燕实习生彭莎
消费者经常会遭遇这样的情形。刚在影楼拍完婚纱照,即刻就能接到婚庆公司打来的推销电话;刚在某楼盘收房,立马能收到装修公司的短信;网购衣服鞋子不能试穿,收货后发现尺码不对或不合身却遭退货难;买了劣质产品想维权却因为送检费过高而被迫放弃维权。
10月2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七天内有“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由经营者证明产品无瑕疵;精神损害赔偿入法;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等。
据悉,这是自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对这部法律的首次大修改。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此次修改更加注重公平,体现了契约自由和契约正义同等关注,体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同时旗帜鲜明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立法理念。
早在5年前,第26个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时,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就列举了消费者得不到消法明确保护的十件案例,并分别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看到新消法与我之前的建议有吻合之处,尤其是关于不足五百元的定额惩罚与之前的立法建议不偏不倚。”李健感慨,“真是千呼万盼始出来。”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需要为“反悔”埋单,承担退货运费。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表示,新消法对于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规定非常严格,“必须正当,必须有必要,必须明示,必须经本人同意,必须严格保密,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按新消法规定,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至三倍。如果因为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死伤的,北京地区消费者最高可获赔210万,上海将达240万。
亮点一:
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10月26日,湖南省衡阳市的许女士为自己的淘宝店开通了“七天无条件退货”功能。
两年前,许女士在淘宝网开了一家童装店,犹豫再三,她最终没开通7天无条件退货功能。
“我查了一下,淘宝并没有明确规定,7天无理由退换运费由谁出。产品不是买着玩的,如果到手了发现不喜欢就免费退,卖家岂不白白吃亏。”许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曾有一些买家要求免费退货,否则就给差评。
如今,许女士思量再三,还是决定响应新消法的号召。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需要为“反悔”埋单,承担退货运费。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交易方式。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占销售服务投诉量的52.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告知,新消法这一规定,是通过与一些淘宝网的店主面对面交流等调研后,经过多次修改才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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