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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监狱基层警察对罪犯的现场直接管理

浅谈对罪犯的现场直接管理

苏永太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监狱作为刑法执行机关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公众对监狱的执法期待也越来越高,监狱工作的重点和中心在不断发生转移,由过去的防逃求稳,转变为现实的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执法的规范、公平正义,以取得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互统一。看好大门已经不再是监狱工作的唯一重心。要想做好监狱工作这个管理大量人的工作,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民警对服刑人员的直接管理是监狱人民警察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对服刑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以及教育改造的有效措施,是确保监管秩序稳定的有力保障。

我这里讲的管理,是监狱管理中的一种形式,即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对罪犯的现场直接管理。直接管理制度是指服刑人员出工收工、开会、流动、计分、考核等活动都由民警亲自清点人数,亲自整理队形、亲自记录,亲自进行小结,严格执行点名和巡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服刑人员监舍进行搜查,监区民警要深入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做到管理视野必须覆盖到每一名服刑人员、二十四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实时处理狱内发生的各类问题,在岗在位、在位尽责,做到对服刑人员24小时不脱管。直接管理作为“三防”体系中人防的重要手段,具有非常高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一、现场直接管理是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基本内容,确保监狱人民警察对服刑人员的直接观察、接触、了解、摸排,从时空和情感上保持同服刑人员的“零接触”,是获取狱情的主要渠道,只有了解熟悉犯情,才能发现问题,及时清除隐患。这样有利于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管理,对狱内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更有利于监狱人民警察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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