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30 学习小组 首次披露习近平谈法治的内部讲话
学习小组首次披露习近平谈法治的内部讲话
2015-04-3009:41来源:海外网
【学习小组按】
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在全国各地书店上架。学习小组第一时间拿到了这本书。
和那本习近平关于反腐论述摘编一样,这本书中的许多论述,也是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发表。小组翻阅发现,这些首次披露的内容,大多出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五次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部级干部专题研讨班等非常高级别的场合。
对这些高级干部,习近平的讲话非常简洁直白,多是犀利的大白话。他直批“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旗帜鲜明地说明了我们要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系统地论述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也毫不讳言社会中存在的领导干部插手案件审判、打招呼批条子甚至是花钱“捞人”、“买命”的现象,并严辞告诫领导干部。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关键就在于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关键要推进一些社会非常关注、争议重大的案件的处理。所以,学习小组整理了这些法治方面的大白话、狠话。内容很丰富,信息量很大,但绝对是一场不虚此行的阅读。
走什么路、“党大还是法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古人说。“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无道以行之,法虽众,足以乱矣。”我说过,“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
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我们有些事情要提交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插手,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
把握。这个界限一定要划分清楚。
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驶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驶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
我们也抱着开放的态度,无论是传统的还是外来的,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基本的东西必须是我们自己的,我们只能走自己的道路。我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没有反对党,不是三权鼎立、多党轮流坐庄,我国法治体系要跟这个制度相配套。
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违反宪法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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