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培训讲稿
昌吉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相关内容
为确保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昌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昌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和《昌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讲解以下经办流程。
一、参保登记
1、年满16周岁,具有本市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在校学生除外),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特殊人群相关证件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选择缴费档次。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表格必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
2、村协办员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通知参保人将2011年度的缴费额(现金)和个人存折及《参保表》带到指定信用社。
3、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在指定信用社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盖章,经办社根据审核过的资料为参保人办理个人存折(卡),已有存折的可用原来的存折。
4、经办社工作人员配合参保人员将个人资料及存折进行复印。复印要求a4纸张,将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面印到a4纸张正面,将存折有户名、存折号的一面和持卡人身份证正面印到a4纸张反面,特殊人群证件另外复印,复印资料一式两份。(在复印存折时,一家人用同一个存折的,每位参保人员资料后面都要有该存折复印件)
二、保险费的收缴
1、经办社根据已审核参保表中所选的缴费金额填写一式两联的现金交款单和一式三联参保缴费凭证(视同重要空白凭证),现金交款单用途栏填写参保人姓名和参保缴费凭证使用顺序号,参保缴费凭证一联给参保人留存,另外两联和缴费汇总表以村组为单位一并交昌吉市社保局财务科。
2、经办社将参保人缴纳2011年的缴费额现金存入昌吉市社保局农保基金收入账户内,同时和参保人签订一式三联的新农保参保人员代扣协议书,协议书中填写参保人个人存折账号、身份证号。参保人签订协议时,已经有存折的可用原来的存折号,参保人本人没有存折的,一家人可以用同一个存折,签订一份扣款协议,但协议中要注明代扣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3、经办社在参保人缴费四个工作日内以村组为单位将缴费汇总表(一式三份)、现金缴款单回单联和参保缴费凭证一联一同随当天传票包通过押运车交事后中心(如遇节假日或根
1据上级要求需要提前扎帐的,汇集时间将另行通知),中心市场信用社(主办社)次日集中将汇总表、现金缴款单回单联和参保缴费凭证两联一同交与昌吉市社保局财务科,同时做好交接工作。汇总表内容有: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存折账号、缴费金额、收款收据号。
4、每年的缴费额将于9月1日-11月30日进行代扣,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通知参保人在指定时间内将现金存入存折内,存入金额不低于参保人选定的缴费档次金额,否则缴费不成功,过期未存入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三、参保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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