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创城标准
十八、校园周边环境
测评办法:实地观察(查看以校门口为中心的学校周边各类场所、设施)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文化执法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市体育局,各区
1、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好。
2、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3、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4、校园周边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烟酒销售点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5、在临街中小学附近,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
6、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持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十九、中小学校
测评办法:实地观察、查阅资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
(一)查看现场
1、校园环境整洁,无废纸、果皮等杂物;墙面、门窗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无脚印、球印等污迹;校内停车区师生车辆按要求停放、规范有序,车棚地面整洁卫生。
2、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布置文化氛围浓郁;食堂做到窗明桌净,室内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摆放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海报。
3、校内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室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4、校园内有富有教育意义的挂图、画像、景观、设施等。
5、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现象。
6、熟练使用“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得体。友善对待外来人员,中学生(含职校生)能够热情为陌生人指路。(在校门口考察学生放学时的用语情况)
7、建立学校道德讲堂。场所固定,活动经常,流程规范,道德文化氛围浓厚,资料完备,适合未成年人特点。
8、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有具体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活动记录;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有工作队伍(专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队伍)、有师资队伍名册、培训时间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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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