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新《消法》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

基层执行新《消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一年来,惩罚性赔偿、七日无理由退货、耐用商品“瑕疵”举证责任倒臵等亮点新条款在调解消费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更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基层在运用新条款解决纠纷、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时,也遇到了一些执行和操作难点。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举证责任倒置”立法本意被曲解。针对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的质量检测专业性、技术性强,消费者举证困难的问题,新消法做出了就上述耐用商品接受商品六个月内就瑕疵存在争议,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立法本意是减轻消费者举证“瑕疵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经营者举证瑕疵不是产品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人为原因。但实际执行中,由于具体标准不明,使经营者有机可乘。经营者大多将产品交自身的技术检测或售后维修部门出具报告,千方百计论证“瑕疵由消费者人为引起”,这就反而增强了经营者的话语权,使消费者处于更加被动地位,立法本意被大大曲解,新规定的作用大打折扣。2014年,该局调解该类纠纷7起,认定为经营者瑕疵责任的1起。调解过程中,消费者提出经营者履行举证责任,应负责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或检测,但经营者多以无明确法律规定为由拒绝。


(未完,全文共2558字,当前显示5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