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稿3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制副校长黄伟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你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你们在未成年的时候,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举个列子:就是在禾川,那个学校我就不说了,禾川,杨某寻衅滋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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