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学习枫桥经验工作汇报材料
“枫桥经验”学习资料
一、经验渊源
“枫桥经验”之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为此,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枫桥经验”之二。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五年来,枫桥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有的人成了致富能手,有的人还入了党,当上了村干部。
“枫桥经验”之三。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
二、平安建设
(一)由来
2008年11月24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浙江省委在浙江绍兴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大会,使得生活在今天的读者感到一头雾水。因为人们对毛泽东批示的内容并不了解。按理新闻报道中应当有所交待,然而《人民日报》的报道却是语焉不详。本人经过查找,终于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册第416页找到了出处,这就是《对谢富治在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发言稿的批语(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内容抄录于下:“富治、彭真
同志:
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毛泽东十一月二十日”
(二)注释后面有四条注释:
1.谢富治,当时任公安部部长。
2.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3.此件,指谢富治准备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题为《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
4.诸暨的好例子,指浙江省诸暨县的经验,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发动群众,通过说理斗争,制服敌人,把“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内部肃反的方针用来处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揭发出来的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
抄到此处,还是没有搞清楚什么叫“枫桥经验”。于是再查地图,发现诸暨辖区内有个枫桥镇,猜想“诸暨的好例子”大概讲的就是枫桥的做法。经过这一番考证索引,算是对“枫桥经验”的由来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
众所周知,自从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发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以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开始大力度推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形成的“枫桥经验”,难免带有极左思想,专政思维。读者只要对以上
3、4两条注释稍加分析,就不难得出结论。“枫桥经验”的精髓,说到底,就是发动群众,加强专政。令人不解的是,本来是用于对敌斗争的“枫桥经验”,今天又为何挂上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招牌,这中间又经过了怎样的语义转换。
(三)补充
(未完,全文共6452字,当前显示12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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