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校史
长春师范学院学生登记表填表说明
1、此表
1、2页在新生入学后填写。
2、姓名、曾用名。姓名应写法定姓名(须与高考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有曾用名者可填写,没有写“无”。
3、健康状况。如无异常填写“良好”。
4、出生年月。应用阿拉伯数字,格式“ΧΧΧΧ年ΧΧ月ΧΧ日”,如“1983年11月30日”。
5、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中国青年团、中国共产党组织。如“200Χ年Χ月Χ日在ΧΧΧΧ学校由ΧΧΧ介绍加入青年团或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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