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服务三农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一
委托人:*****公司
受托人:*****公司
委托人正在进行公司有关项目(以下简称“该公司项目”)的融资工作。现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指导并参与该公司项目的融资工作及该公司项目有关投融资设计、融资价格谈判以及该公司项目的准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为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该公司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合同法》中居间合同的有关规定,委托人决定,与受托人签订此份不可撤销的支付居间佣金的承诺书。委托人声明如下:
1、委托人同意,委托受托人基于该公司项目获得有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担保融资、民间借款、租赁融资等)和无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国内财政拨款、补贴、贴息;国外赠款、技术援助等),则该有偿资金的5%(百分之
五)和无偿资金的40%(百分之四十)作为受托人的佣金,该佣金为经委托人完税后的金额。委托人同意,在受托人佣金全部到位之前,建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管的账号,用于接收和管理基于该公司项目所获得的有偿资金和无偿资金;按照该信贷资金实时到位额度和上述比例,委托人在两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指定银行账号支付佣金。
2、委托人同意,将委托受托人基于该公司项目引进股权投资成立公司,则此公司10%(百分之拾)的股份由受托人无偿持有,此股份需在上述公司章程中明示。受托人不负担上述公司的投资和债务但参与上述公司的财务管理并按照所占股份比例分红。
3、委托人同意,将在下述事项获得受托人提供支持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有关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租用/出租、合作、重组、上市等,上述有关资产的降价/增值部分的40%(百分之四十)作为受托人的佣金,并在上述资产的购买/出售、租用/出租、合作、重组方案确定后一次性支付受托人。该佣金为经委托人完税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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