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讲稿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达到卫生部颁布的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要求,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设,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三、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
四、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严禁购进和使用假、劣药品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用品。
五、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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