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声像载体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是高校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客观、形象和真实的特点,能生动、具体地再现学校教学、科研及各方面工作成果,真实记录学校各个时期发展的面貌。和其它文字、图纸、实物档案一样,声像档案具有现实的查证和利用作用,对历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利用价值,是学校重要档案资料和宝贵财富。为加强对我校声像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凡是在学校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工作、活动过程,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声像载体(照片、底片、幻灯片、投影反转片、录音带、录像带等)和配套文字材料,均属声像档案材料。属于特殊载体的档案材料,是高校声像档案工作的基础。
第二条声像档案必须遵循声像载体的特点和规律,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声像档案的各部门,要按归档要求,努力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对主要声像载体档案材料,其数量大、利用率高的部门,经批准后可设立声像档案分室。分室可保管本部门形成的声像档案。分室在业务上接受档案馆的指导,每年定期向档案馆呈报书面情况报告及办理移交清单。
第三条声像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是我校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一。学校各部门要根据声像档案载体的特点把声像档案工作纳入自己的管理制度中,实行“三纳入”、“四同步”的原则,大力开发信息资源,为提高本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服务。
第四条为确保学校对声像档案材料管理工作的落实、各部门声像载体材料形成后,必须向档案馆归档,由档案馆出具证明后,财务部门方受理报销事宜。
第五条完整、准确、系统地作好我校声像档案形成、管理工作,是档案人员和全校摄制人员的共同责任。
第六条声像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的发展计划,在经费、库房设备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条件上予以保证
第二章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制作工作和声像载体材料三个方面。具体范围:
第七条党政活动类:
一、历届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教代会、工代会、妇代会、先代会及党政部门召开的重大会议。包括:开幕、闭幕场面、领导讲话、代表发言、会议情况等各种声像材料。
二、校庆。历年教师节、重大纪念日、英模报告会等重要声像材料。
三、建校以来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的工作照、参加教学、科研等项活动的声像材料。
四、省级以上党政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来校活动场面(包括视察、座谈等)的声像材料。
五、校内民主党派的重大活动。
六、国内有影响的教授、专家等在校访问活动的声像材料。
七、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及校内少数民族的重要活动。
八、本校授予校外人员名誉职务、称号和声像材料。
(未完,全文共3328字,当前显示11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