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监管讲稿
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监管
(****备)
一、非食品类商品的提出及国内监管状况
(一)非食品类商品的提出
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的提出始见于2010年2月1日吉林省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其目的是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区分。要注意把握以下两点:
一是依据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实施意见》(工商办字[2007]176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建设的意见》工商人字〔2010〕47号。
二是国内工商系统开展非食品类商品监管状况。主要做法和特点是:
1、建立商品检测机构。
2、突出重点加强专项整治。从整体看,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的监管面还不宽,多数商品的监管还停留表层,甚至出现了一些的“盲区”和“死角”。
二、非食品类商品监管基础知识
(一)非食品类商品分类
可划分为重点商品和非重点商品,着重把握三个范围:
1、重点商品
具体分类是。建材、农资、家用电器、低压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通信类商品(移动电话及电池)、日用类商品(服装、鞋、床上用品)、装饰装潢材料、家具。
2、非重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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