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18.6.7
满洲里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主要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接待物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第二条市司法局的计划采购和实物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由财务负责。
第三条市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爱护公共财产,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
第四条对资产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资产采购计划应当在局机关各科室或局定期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编制,并经主要领导审查批准。属于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应编入下年度预算并报财政。
第五条资产采购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办理:
(一)申请。全局各科室需要采购资产时,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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