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
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事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国家环境保护总体战略,统筹加以推进。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次会议是首次由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决心,也表明了把农村环境保护与城市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全面推进的决心。刚才,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江苏、浙江、四川省的负责同志发了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特别是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重点开展了对生活污水、村镇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尤其是解决了农村近1亿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部分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国农村生态环境形势总体上仍然比较严峻,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还相当严重,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状况还在发展。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制约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国仍然是农业大国,大多数居民还生活在农村,绝大多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也发生在农村。农业和农村是连接人与自然的主要纽带,农村环境保护在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由于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致使环境治理严重滞后,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农村每年产生的90多亿吨生活污水基本上任意排放,
2.8亿吨生活垃圾也是随意倾倒;化肥年施用量达到4700多万吨,有效利用率不到35%,造成了农村水体和土壤环境恶化。一些地方乱采滥挖、毁林开荒、超载放牧等行为屡禁不止,继续破坏着农村生态。不解决这些生态环境问题,就会动摇“三农”的基础,也会妨碍发展的步伐,甚至影响中华民族生存的根基。必须站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改变农村环保落后状况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仅表现在农村经济落后上,而且更多地表现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农村社会事业的一部分,更是一个薄弱环节。目前,全国有4万多个乡镇,其中绝大多数
没有环保基础设施;在60多万个行政村中,绝大部分污染治理还处于空白状态。农村化学需氧量(cod)产生量是城市的4倍多,生活污染日益加重,土壤污染面也在扩大,面源污染状况令人担忧。广大农村虽然地域辽阔,但水体、土地和居住地的环境一旦遭到严重破坏,就很难恢复,也会使环境承载容量受到极大制约。如果对农村污染再不加以严格治理,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发展持续不了。我们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放到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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