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二级综合评审实施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二级公共营养师综合评审实施办法
一、基本要求
1、综合评审工作在省鉴定中心指导下由市鉴定中心组织实施,省属机构的考生由省鉴定中心组织评审。
2、综合评审采用口头答辩的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阅读指定的题目,回答问题。
3、综合评审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双休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00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评审原则上应在当天完成,如考生人数多,星期日下午必须结束。
二、准备工作
1、考场准备。综合评审现场根据考生人数设立考生侯考室、考生准备室及考评室,考生准备室根据考生人数摆放材料,考评室摆放材料、试卷、白纸、铅笔。
2、根据考生人数及评审时间安排评审组别,由3—5位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专家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资格,经省鉴定中心考评员培训并取得高级考评员资格证书。
3、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考生管理、分数统计、考场服务等。
4、综合评审试卷(含试题、参考答案、评分记录表)与统考试卷一同下发,要求在评审当天当场启封,评审结束后试卷由市鉴定中心保存,不得外泄。
5、评审期间,评审专家和考生通信设备统一收交保管。
三、工作程序
1、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侯考室(上午答辩的考生上午8:00,下午答辩的考生12:30进场),对同一半天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侯考室后由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评审注意事项,抽取评审顺序号、封存通信设备等,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准进场。
2、评审专家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由组织评审的鉴定中心介绍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做好试卷领取、通信设备封存等准备。
3、考前10分钟第一批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生准备室(不得携带其他材料),现场监考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后到指定位置阅读题目。
4、考生进入考评室,在“考生位”就坐,按照评审专家的要求回答问题。
5、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答辩情况现场评分、签字,评审结束将评分表按照顺序整理后交现场工作人员。
6、成绩汇总。现场工作人员将成绩统计汇总,总分在60分及以上的评审合格,各市鉴定中心综合评审成绩报省鉴定中心。
二级公共营养师综合评审考题
1.比较植物性食物和动物性食物的营养价值。
答:植物性食物包括:谷类、豆类、蔬菜、水果等,
主要提供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大部分维生素和矿物质;动物性食物包括肉类(畜肉、禽肉、鱼虾)、蛋类、乳类等,主要提供优质蛋白质、脂类、脂溶性维生素、矿物质等。
2.试分析不同膳食结构对健康的影响。答:不同的膳食结构可导致不同健康后果:
(1)经济发达国家模式,即高热能、高脂肪、高蛋白的营养过剩型,易于出现肥胖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
(2)东方型膳食,即以植物性食品为主、动物性食品为辅的类型,易出现蛋白质、热能营养不良,以至体质低下,健康状况不良,劳动能力降低等;
(3)日本模式,即植物和动物并重,属于最为合理的膳食类型。(4)地中海膳食结构,值得推崇,但普通家庭一般不容易做到。
3.怎样对个体的营养状况进行综合判定。
答:对个体的营养状况进行综合判定的主要操作程序包括:程序1观察
程序2询问饮食情况
程序3膳食调查的计算及评价程序4体格检查
程序5营养缺乏病的检查程序6实验室检查
程序7营养状况的综合评价
4.中老年人是否可以使用营养素补充剂。
答。对于能够进食多样化平衡膳食的大多数健康人,并不需要服用营养素补充剂,但对于特殊生理阶段的老人以及恢复期或生病期间的病人等,适当服用营养素补充剂有益于健康。
5.在餐饮食品加工过程中如何应用haccp体系。
答:餐饮食品加工过程重点卫生操作要求如下:(1)采购食品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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