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本部)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公司与项目部)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指标要求,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一、目标
1、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为创市“市政标化工程”。
2、乙方必须不发生死亡和重伤一人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月1.0‰,不发生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设备、设施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不发生新闻舆论和通报批评事件。
3、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凡发生重伤一人及以上的工伤事故、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24小时内必须快报。
4、特种设备的定检率为100%,并要有台帐记录。
5、三级教育普及率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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