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央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历时一天半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荣融主任专门作了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亲自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对45家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进行了表彰,听取了5家企业的经验介绍,请12位中央企业领导、总法律顾问做了主题发言和讨论。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就会议做一个简要总结,对学习领会国资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讲话、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谈三点意见。
一、关于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次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会议突出了两大主题:一是结合国资委2004年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基本完成,对过去三年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二是立足新起点,分析新形势,部署新的三年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吹响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号角,大力推进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总的来看,会议开得很成功,很圆满,达到了预期目的。归纳这次会议的收获,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围绕主题,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全面部署。一是肯定了成绩。荣融主任的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三年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在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既鼓舞了企业法律工作人员的干劲,也坚定了继续做好企业法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分析了形势。会议从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形势、国家法治环境、企业改革调整和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刻分析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深化了我们对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管理状况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企业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明确了目标。国资委领导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提出了明确希望和要求,提出了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三年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今后几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表彰了先进,树立了一批中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先进典型。
这次会议对45家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进行了表彰。这些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近年来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它们在企业法制工作中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创新的工作方法值得广泛宣传和推广。
(三)交流了经验,开阔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思路。
会上,中国石化、中航二集团、中国网通、中粮集团、招商局集团等企业的领导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中国石油、中国移动、港中旅集团、通用集团、武钢等企业总法律顾问介绍了各自企业法制工作特色,另有部分企业总法律顾问参与了现场嘉宾讨论。为配合此次会议的召开,还专门筹划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展览,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举办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成就系列报道和访谈。通过各种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交流学习,与会代表既借鉴了经验,又探讨了问题;既增进了相互了解,又开阔了工作思路。
二、关于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正处于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这次会议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三年目标,是下一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方向和主线。
(一)新三年目标提出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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