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央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徐进
一、充分肯定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方针政策,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在保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完成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0.4%,超过目标0.4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3.54%,超过目标2.54个百分点。so2累计削减9.16万吨,排放量控制在9.9万吨以内;cod累计削减2.25万吨,排放量控制在5.5万吨以内。氨氮排放量3000吨,控制在4500吨以内。总量减排工作被省环保厅评为一等奖。
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两高”及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对电力、煤炭、建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实施了关闭淘汰,实现节能约97万吨标煤,减排co2241.8万吨、so26.5万吨、cod4200吨。积极发展服务业和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其中,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由2005年的产值19.27亿元、利税1.8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产值109.07亿元、增加值26.6亿元、利税9.95亿元。
三是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2006—2009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api指数(空气污染指数)分别为7
3、7
1、6
6、62;2010年1月—12月,api指数为65,优良天数占总监测天数的98.6%;金沙江、长江、岷江宜宾段水质状况良好,出境断面(江安县井口)均优于或达到国家Ⅲ类(三类)水域标准。
四是推动了节能技术进步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大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十一五”期间安排1100万元科技经费用于节能减排方面,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796万元用于补助或配套奖励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到2010年全市县城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60.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列入《三峡规划》和《减排责任书》37个工程项目(工业治理项目18个、污水处理厂10个、垃圾处理厂9个),目前已有34个项目全面完成并投入运行,认定完成率100%,除屏山县(与新县城同步建设)外,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
同志们,这些成绩是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以及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取得的,是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对为我市节能减排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区县和市级部门,以及各相关企业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我认为有六条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
第一,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我市2007年成立了市长亲自挂帅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减排办公室由市环保局承担,市级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制定出台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每年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分析解决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工作。特别是2010年作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冲刺之年,将节能减排工作提到空前的高度,制定了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等措施,高效推进各项工作,保障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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