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于荣辱之分,弘扬社会正气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正是对人与社会道德缺失的关注与修复。“八荣八耻”,荣耻相对,不仅明确荣辱的时代内容,更重要的是肯定了耻辱感在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的条件下的道德价值,因而重建了民族与国家腾飞的道德基础。
连日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两会期间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在各地各界引起了热烈反响和强烈共鸣。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个为荣、八个为耻”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取向,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社会是非善恶的道德标准,明确了什么行为是社会应该倡导的,什么行为是社会应当摒弃的。这对于涤清社会风气、重树社会纲纪、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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