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稿
法律进社区
婚姻法..............................1
一、夫妻财产...........................1
二、离婚时的相关纠纷...........................2
1、婚姻关系终止的形式.........................2
2、夫妻共同债务............................2
3、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3
4、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
继承法..............................4
一、遗产的范围..............................4
二、继承的顺序..............................5
三、继承的份额..............................5
四、房屋继承...........................6
婚姻法
一、夫妻财产
我国在夫妻财产方面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并存的形式。就其适用来看,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效力。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如果对财产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处理,可以约定为夫妻各自所有、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也就是夫妻共同所有制。
如果想以约定的形式来处理夫妻财产,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出约定,必须由双方亲自签订,不能由他人代签。
2、可以在结婚前就约定,也可以在结婚后进行约定。
3、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如果采用口头方式进行约定,内容明确而且双方一致认可的,也可以认定为有效。
如果没有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就实行夫妻共同所有制。但是这里的共同指的是结婚以后所取得的财产由夫妻共有,标志就是结婚登记的日期。概括的说,就是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这里还存在例外:比如说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再比如说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也属于个人财产,这些财产无论在一起生活多长时间都归个人所有。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就是《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子,如果是在结婚前买的就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买的就
是共同财产,除非能举出相反的证据。举个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有一对夫妻在结婚登记之前男方的母亲送给他一套商品房。双方在离婚时对这套房屋的归属产生分歧。女方认为虽然是婚前赠与,但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所以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男方认为房子是母亲赠与自己的,所以应属个人财产。从上面对我国法律的介绍可以看出来,如果女方不能证明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夫妻双方所有的话,赠与房产就应归男方单独所有,女方无权分割。
二、离婚时的相关纠纷
1、婚姻关系终止的形式
(未完,全文共5273字,当前显示13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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