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法律关系讲稿
卫生法与监督
卫生法的概念及渊源
卫生法(thehealthlaw),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调整人们在卫生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卫生法的渊源就是卫生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
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等部门卫生规章地方性卫生规章卫生国际条约卫生法的表现形式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
地方性卫生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其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卫生规章;国际卫生条例等。
卫生法的特征
1、以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2、与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3、融入大量技术规范
4、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5、采用多种调节手段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1、人们在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2、人们在卫生服务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3、卫生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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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人体健康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卫生法律关系
概念。指卫生法所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公民及内部机构)在卫生监督,医药卫生管理和卫生预防保健服务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客体: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概念
产生: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卫生法律权利和卫
生法律义务。
变更。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发生变化。
消灭: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依据: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法律事实:
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不是由当事人的行为引起的,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
行为。与人的意志有关,由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也是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
卫生法律责任
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和卫生刑事责任。卫生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了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
2.行为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卫生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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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即主观上有过错;
4.行为人必须是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人。卫生监督概念。
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卫生监督的功能:制约功能规范功能预防功能促进功能
卫生监督的作用: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法
保护国家、团体和个人有关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增强人的法制意识卫生监督的分类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分类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
确定力——卫生监督行为有效成立后,不得再行更改
执行力——卫生监督机关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卫生监督的内容得以完全实现拘束力——卫生监督行为实施后,具有约束和限制的效力卫生监督应遵循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独立审理卫生违法案件的原则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监督主体在卫生监督过程中与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展开来理解)变更与消灭: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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