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法律关系讲稿
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
一、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劳动法律关系既表现为国家的认可也表现为国家的创制。
2、作为法律关系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国家意志的体现。举例分析:李某一案
李某是某大学毕业生,在人才市场双向选择中,被某新成立的企业相中,双方于是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协商过程中,企业一方表示:由于本企业为新建企业,有关业务尚未展开,经济效益无从谈起,因此工资可以确定数额,但发放日期无法确定,如果资金周转困难,可能几个月发一次,希望李某谅解。李某认为企业有困难职工应当分担,因此对企业的说法并无异议,双方于是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李某工资为每月2000元,企业根据效益情况分别支付,最长为年终一次性支付。
合同签订后,李某开始上班,工作相当努力。一个月后,企业领导告知李某:由于经济效益不佳,工资无法支付,等经济状况好转后再一并支付。李某予以谅解,同意了企业以后支付工资的提议,并继续努力工作。二个月后,企业仍然表示无法正常支付工资,李某心中不快,但因有合同约定在先,也就继续努力工作。3个月后,当企业再向李某表示仍然无法正常支付工资时,李某不再接受企业的解释,要求企业马上支付所欠工资。企业表示李某同意最长在年终时结算工资,双方在合同中已作约定,因此李某现在要求马上支付工资是违约行为,李某认为自己要求企业支付工作后的工资并无过错,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双方理由:李某认为:自己虽然与企业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延期支付的条款,但企业三个月不支付工资没有道理,至少应当按约定数额先支付一部分工资。企业认为:企业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关于工资支付的条款,双方对此协商一致,李某同意延期支付工资。企业不是不支付工资,而是目前无力支付,现李某要求企业马上支付工资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不同意支付所欠工资。
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3、劳动法律关系存在具有内在的客观社会基础
(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三)劳动法律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1、联系
2、区别
举例:金某某诉某广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
原告金某某通过应聘方式进入被告某广告公司(某实业公司的子公司)工作,职务为总经理,任职起始时间为2001年3月,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年3月5日,金某某领到工资1000元,4月、5月、6月三个月金某某的月工资为2000元,7月5日,金某某领到工资3000元。期间.某广告公司还向金某某发放过加班奖金9000元。7月6日,某广告公司内部发生打架事件,7月9日,某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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