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发言稿1
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区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通知》的各项要求我区对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分数为98分(见附件《龙岗区统计区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自评分数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明确提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并就如何加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法做了制度性安排,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并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一)坚持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定,我区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共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政府权力的运行,从源头防范风险。
(二)严格制定、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
本年度,我区根据统计工作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起草制定一项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我区开展了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评估清理工作。根据文件实际施行情况申报保留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估,促进了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通过建立制度,文件制定程序日趋规范,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的长效机制,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二、行政决策情况
根据我区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要求,我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从合法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为方便公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大公众监督力度,我区以“龙岗统计信息网”作为信息交流第一平台,积极主动公开行政相关信息,发挥网络信息化在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参与范围,积极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促进了政务诚信建设。
三、行政执法情况
我区依法建立健全《龙岗区统计区行政执法移送制度》、《龙岗区统计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龙岗区统计区统计案卷评查制度》等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定、及时修订、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
(未完,全文共3996字,当前显示124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