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普法讲稿(2)5篇
普法讲稿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
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对于我们来讲,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经常接触各种各样的事例与法律密不可分,有的同学还梦想着成为一名庄严的法官,当一名威严的警察。说陌生,是因为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
其实,自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法律就紧紧地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
你知道父母为什么养育我们吗。你会说,是他们爱我们。这只是其中一个答案。法律还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刑法》规定,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的,会被判处刑罚。
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在学校里面接受教育吗。你会说,是因为我们要学习知识啊。其实这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同时也规定父母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些只是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在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就有明确规定。此外还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法律,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生活中我们还要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父母私看了你的日记,你可以告诉他们,《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教师体罚学生,你可以告诉他们,《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
1条规定,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王定华副司长在2008年10月27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明确的表示:“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我们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批评和表扬同样重要。一味不负责任的表扬会让学生看不到自己的瑕疵„„要把合理的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区分开。”惩戒,是一种爱学生的情感倾向和善意的教育方式,是适度的责罚。其动机和目的都是为了让学生明白道理,改正错误,你们也要明白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言行付出相应的代价。
学校附近的娱乐场所影响教学,你可以通过学校反映,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法律保护着我们,但同样约束着我们,我们更要模范遵守法律,沿着法制的道路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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