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纪念日讲话稿
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资料
抗战胜利纪念日
1945年9月2日,日本天皇和政府代表、外务大臣重光葵及军方代表、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在停泊在东京湾的美国海军战列舰“密苏里”号的甲板上,签字向包括中国在内的盟国无条件投降,徐永昌代表中华民国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确认。1946年4月,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将一年前庆祝胜利的首日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定纪念日”)。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告,规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xx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为何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xx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这一决议,延续了中国政府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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