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在我心中演讲稿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
有一种山常在我心头耸立,有一种水常从我心田流过,有一种人常在我生命涌现。总有那么一些不知疲倦的身影,他们穿着黑色制服,佩戴着庄严的法徽,或聚精会神地审阅案卷,或为开庭做着认真的准备,或不厌其烦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如春风化雨。法槌起落、案卷翻飞,一次次的铁案封尘,没有喝彩,没有鲜花,也没有掌声。法官们对法律忠诚,对人民忠诚,用默默无闻的工作撑起司法审判的脊梁,将情怀留在法院,将口碑留给百姓,将政绩洒满草原。
人民法官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乌兰德说过,“法是人类共同的善德,法官便是铺洒人类善德的使者。”作为一名法官,只有身怀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树立坚定的“公正、廉洁、为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藏于心中,才能打造出精确的天平,才能树立起公正司法的形象,才能铸就事业的辉煌。
一片丹心谱忠诚
还记得五星红旗下的法官誓词吗。“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
“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忠诚,它并不跌宕于慷慨的陈词,而更起伏于忙碌的奔走;它并不活跃于场面的喧闹,而更深厚于默默的奉献;它并不壮丽于感人的宣言,而更沉淀于风雨的洗礼。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刘建国,是一位懂兵法、善战略的法警支队长,他用十年时间“锻造”出一支能打善战的法警队伍,并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通报表彰。“荣誉高于一切、忠诚高于一切”的信条让刘建国在包头法警支队兢兢业业15年,并用他优秀的军事素养淬炼出一支高素质、正规化的法警队伍,在服务司法公正的同时,恪尽职守地维护着百姓的切身利益。2008年,刘队长累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可是带病工作,谱写不悔誓言的他也真正诠释了正义写忠诚,丹心铸警魂的崇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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