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伊斯兰教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xx镇委员会
关于在全镇开展“文明示范户”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鱼文明办[2011]6号),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全镇开展“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要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要求,以“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为主题,以农户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有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今年我镇县级文明村的数量要达到30%,每个县级文明村要有20%的文明示范户;2013年我镇
文明示范户数量要达到50%;2015年底,我镇70%以上的行政村要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二、“文明示范户”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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