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新认识在中国就业歧视方面的分析范文合集
收稿日期:2007-09-14
作者简介。栗芬(1982-),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经济学分析
栗芬1,郭峰2
(⒈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4;⒉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杭州310023)
摘要。针对当前大学生在就业中遭受歧视这一社会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其表现类型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歧视;利益
中图分类号:c9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8-8881(2008)01-0021-03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了一个日益被关注的社
会热点问题,就业歧视行为也随之凸显出来。据有关资料显示,七成多的毕业生遭受过就业歧视;在就业市场上,
90%以上的招聘广告都含有歧视性条款。就业歧视成为目前人才市场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存在于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各个层面,成为阻碍就业市场正常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原因。
一、就业歧视的概念界定和表现类型
(一)就业歧视的概念界定
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或劳动关系建
立后,对招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求职者或雇员基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岗位无关的因素,而不能给予其平等的就业机会或在工资、晋升、培训、岗位安排、解雇或劳动条件与保护、社会保险与福利等方面不能提供平等待遇,从而取消或损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或雇员的平等待遇权的现象。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就业歧视既可能发生在招聘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聘用以后;二是歧视的理由是基于与个人工作能力无关的某些个人特征,如种族、
肤色、国籍、出身、年龄、财产、宗教信仰或语言等等;三是就业歧视损害得是求职者平等的就业机会或者是雇员的均等待遇。
(二)就业歧视的类型
1、户籍歧视。户籍歧视就是在劳动力市场上,依据分
城乡的户籍制度划分雇员群体并实行不同待遇的行为。有学者指出,目前在中国表现得最为严重的就业歧视来源于现存的户籍制度,固定的户籍制度从制度上支持了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歧视,增加了流动就业迁移成本和流动成本,限制了劳动者在平等基础上自主择业的权利。我国当前户籍歧视主要表现为:工资及待遇歧视、雇佣歧视、职业歧视及人力资本投资歧视。
2、性别歧视。根据1958年国际劳动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中的规定,性别歧视就是基于性别
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视为歧视。我国近年来的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广泛存在于女性的就业过程中,主要表现在:女性人口在下岗和失业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女性找工作难,男女收入和职业上存在差距等。
3、年龄歧视。年龄歧视就是在劳动力市场上,雇主依据求职者的年龄因素,在求职者具备完全平等的条件下却做出不予雇佣的决定,或依据年龄因素给予在职职工不同待遇的行为。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就业结构出现年轻化的趋势。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了几近苛刻的年龄界限,将一批年龄较大的求职者排斥在外。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将用人的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有的单位采用强迫的方法使达到一定年龄的受雇者自动离职或者退休,或者当受雇者达到一定年龄时其升迁就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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