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贵阳人大
人大信访“贵阳模式”及启示
□王金瑛
不久前,在贵阳市召开的全国人大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在中国的西部,在一个经济还不发达的地区,探索性地创立了人大信访工作的‘贵阳模式’‛。那么,乔晓阳同志所指的‚贵阳模式‛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模式。
第一,‚贵阳模式‛是人大由‚小信访‛转为‚大信访‛的模式。目前,多数地方人大的信访工作是‚小信访‛格局。其特点是,信访工作主要由人大信访办负责,重要信访由人大常委会领导作出批示,加以督办。而贵阳市人大的信访工作则是‚大信访‛格局。这个‚大信访‛格局,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不仅由人大信访办接待信访,还发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科级以上干部都出面接待群众来访。用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的话讲,这叫做‚一个窗对外,一个漏斗对内,整合内部资源,实行信访共同办理‛。二是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外部,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约请‚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共同参与接待群众来访。这样,就形成了由人大常委会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构成的‚大信访‛模式。
第二,‚贵阳模式‛是把人大信访工作同履行监督职能有机结合的模式。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发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出面接待群众来访,其直接目的是强化人大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的来访问题,而根本目的则是发动机关干部‚侦察‛人大监督工作的‚火力点‛,确定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他们约请‚一府两院‛的有关负责同志出面接待群众来访,主要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因为大多数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来自一些行政机关、政法机关的工作失职、失误和错误。问题产生以后,又得不到及时处理和纠正。约请‚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出面接待群众来访,有利于人大强化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也有利于促进他们依法行政。另一个是强化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从人大信访的内容看,群众来信中的34%、来访中约75%属涉法问题,涉法问题中约70%是不服市一级司法机关处理结案的申诉。因此,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约请公、检、法、司负责同志出面接待群众来访,不仅有利于解决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更有利于促进他们公正司法。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与实施监督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对推进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三,‚贵阳模式‛是把社会矛盾和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在当地的模式。把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处理在萌芽状态中,是地方人大信访工作一直遵循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的‚一招鲜‛做法在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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