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讲堂讲稿
主题:雷锋,永远的精神主讲人:杜玉班级:七(1)
一、雷锋的生平事迹
雷锋,原名雷正兴,因出生在庚辰年,家人取乳名“庚伢子”(长沙话)。1940年12月18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现长沙市望城区雷锋镇)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解放前,他一家亲人相继含恨死去。时年7岁的雷锋沦为孤儿,在穷乡亲的拉扯下,挣扎着活了下来。
1956年,雷锋高小毕业,先后在乡政府、县委会担任通讯员和公务员。
1957年,雷锋在团山湖农场开拖拉机时,加入了共青团,在根治沩水河中,被评为工地模范。
1958年11月,在他不满18岁时,雷锋来到鞍钢参加工业建设,三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五次被评为红旗手,十八次被评为标兵。
1960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团、营嘉奖多次,被誉为“毛主席的好战士”。
1962年8月15日上午8时,雷锋与战友乔安山在准备前去洗车时,雷锋下车指挥倒车,车轮打滑,碰倒了一根晾衣服的木柱,这根木柱打到了雷锋右太阳穴上,雷锋当即昏死过去,经抚顺市望花区西郊职工医院和来自沈阳的医疗专家抢救无效,于12时5分不幸英年
早逝,年仅22岁。
雷锋在部队生活2年8个月的时间内,被授予中士军衔,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模范共青团员”、“节约标兵”,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雷锋有句名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是雷锋崇高的愿望。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他无时无刻不实践着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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