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干部提升能力交流
能力,一般来讲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其思想、行为对客观事物的变化产生的影响力,是一种综合素质的体现。上个世纪末,随着政府职能的明晰及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民政部门的业务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展。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党的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因而民政部门的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十分繁重和尤为重要。面对新的形势,笔者认为,县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承担起历史上赋予的重大职责,必须加强自身修养,应当具备和不断提升以下六种能力。
1、科学发展民政事业的谋划能力。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结合实际进行谋划。这就要求民政干部必须对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历史情况了如指掌,目前现状烂熟于心,发展趋势科学预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然后着眼全局科学的制定长期、中期、短期的工作目标,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使各项业务工作按照既定目标,科学运行,避免随意性,使民政部门切实做到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促进社会和谐。
(未完,全文共1958字,当前显示52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