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间接待5篇
幼儿园晨间接待行为规范
一、晨检态度:(亲切、热情、微笑,规范用语)
1.晨检期间(7:40-8:30),同班教师,做到分工明确,一位接待家长并把幼儿引入活动室,另一位负责孩子后勤及室内活动。
2、接待家长的教师要主动站在教室门口,面向幼儿和家长来的方向,热情迎接幼儿。
3、看到幼儿和家长迅速迎上去,态度要亲切、热情、脸带微笑,抱一抱或亲一亲幼儿,用“规范用语”向幼儿和家长表示欢迎。
二、晨检内容:(细心、耐心观察)
(一)、在大厅门口的教师:
1、要摸摸幼儿小手、额头,检查指甲,观察身上、脸上有无伤痕、虫咬迹象,如有,向家长问明原因;
2、检查孩子的口袋是否有小刀等危险物品,幼儿带来危险的玩具、零食等物品,请家长带回,并交代家长以后不能让小孩带以上物品入园;
3、打指模卡,发放晨检牌。
(二)、在班级门口的教师:
1.观察幼儿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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