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县一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对此,我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5号),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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