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县监察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泰监发[2014]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xx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泰国土资字[2014]21号),对照方案中检查内容,就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明确。我局主体性质属行政机关,系执法单位,执法类别为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法定代表人为邓新华,证件编号为泰府法主资证第033号。
二、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9]8号)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印发xx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方面进行细化,于20**年5月19日向局属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印发xx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项目及处罚标准目录的通知》(泰国土资字[2009]106号),并通过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开。目前局属各单位在具体行政处罚中认真遵照细化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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