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重庆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吊水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规章制度汇编
二0一一年度
目录
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1
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2
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2
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4
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4
七、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5
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
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7
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7十
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8十
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9十
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十
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审查签字制度..............10十
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1十
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组织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
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机电队进行更换;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配合调度室积极处理。
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机电队来人修理、更换、校正。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置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
5、如果甲烷传感器瓦斯数值升高,核实确系施工地点瓦斯涌出量增大所致,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主任及值班矿长汇报,并及时通知工作面作业班组按灾害防治预案进行隐患处理。班组应随时观察瓦斯变化情况,当瓦斯继续升高至1.5%时,必须撤出现场工作人员至进风大巷,切断工作面电源。同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主任向矿长及矿工程师汇报。矿长和技术工程师将根据现场情况及灾害防治预案制定处理措施,由调度室安排调度。
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全矿安全生产调度,协调平衡井上、下生产环节的关系,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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