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劳务劳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1)指导思想:
项目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5号)《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动部发(1993)246号)
2、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阶段及基本任务
(1)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一般分为如下四个阶段:前兆阶段:劳务队伍向项目部所要劳务费,出现矛盾并煽动员工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劳务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劳务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办公地点或围堵项目部管理人员时;劳务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
紧急阶段:劳务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妨碍正常办公时:劳务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以外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劳务企业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劳务企业人员情绪得到控制,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劳务企业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解决阶段:与劳务企业负责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劳务企业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时劳务费纠纷及民工群体性事件总目标时通过有效的应急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劳务费纠纷及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项目部领导应立即与劳务人员所属施工队伍领导尽快了解所涉及的劳务人员人数、劳资等情况,掌握处置工作主动权。
迅速研究制动处置方案。在弄清情况的基础上,项目部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事态发展。
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劳务纠纷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信息,工作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报送,保持联络畅通,按规定时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处置情况,并通报有关部门。
3、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能组,并落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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