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为贯彻建设部、省建设厅、威海市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我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我公司及其所属各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特制定《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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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各所属项目部要从确保威海市建筑市场稳定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组织体系:
(一)、分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于淑芳副组长:邹金生
成员:王晓辉、于淑华、姜红云、丛真真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宋晓海
成员:于淑丽、孙晓燕、张艳红、冯晶晶
(二)、各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一)分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建立分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3、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分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二)分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分公司经理是处理本企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部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
3、负责组织协调所属企业的保稳定工作,认真排查所属项目,对存在隐患的项目制定预案,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小组应负起责任,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本单位控制和解决事件。
(三)所属项目部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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