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
阜新分公司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章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保证本分公司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应对和处理因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等危险、危害因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第2章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机构设置
分公司设置应急指挥部,各单位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小组。
2.1.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公司经理副总指挥:公司生产副经理
成员:各分管副经理和分公司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安监办公室
2.1.2各部门设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各部门第一行政领导
成员:各部门兼职安全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2.2分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2.2.1贯彻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定期修订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2.2接受省总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并在必要时请求应急援助。
2.2.3统一领导分公司范围内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
2.2.4负责建立分公司重大人身伤亡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2.2.5决定启动,结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2.6负责新闻发布,发布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2.2.6及时了解重大人身伤亡,影响以及抢救情况。
2.2.7负责向总公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汇报。
2.2.8负责分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预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组织制定有关计划、措施、预案以及协调、监督、检查等。
2.2.9组织应急演练,进行应急工作总结。
2.3各部门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2.3.1接受分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2.3.2及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人身伤亡事故相关情况。
2.3.3配合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处理本部门范围内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3章应急响应
3.1应急启动一般规定
3.1.1分公司值班室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必须立即核实并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由分公司应急指挥部落实信息,判断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时,提请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决定并宣布进入相应应急状态。各相关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做好人员抢救准备、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本应急预案最低响应级别,则响应关闭。
3.1.2发生事故后,现场或先期到达人员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立即协调、组织人员抢救。
3.1.3分公司应急指挥部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调查、保卫、警戒、疏散、人员救助等有关工作,指挥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有关方面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3.2应急救援
3.2.1重大人身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专门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如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已进入现场,则值班地点应设专门制定值班电话并安排专门值班人员。
3.2.2应急指挥部按照事故性质,立即开展工作,组织、指导人员救护、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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