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测队2016年1月1日
一、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矿党政领导下,对全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条、负责本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队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第三条、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把“安全第
一、质量为本”的方针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协助本单位行政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五条、协助队长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的技术工作,负责监督各单位落实和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六条、按照四有职工、五好班组、六好区队的活动内容,经常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他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经常教育本单位党员和职工严格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和措施,搞好安全生产。
第八条、经常深入群众,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对本单位各类违章违纪人员做好教育、谈心工作,并以身作则、遵章守纪、起表率作用。
第九条、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值班时负责详细安排作业点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参加安全大检查,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完成情
况积极协助本单位行政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并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第十一条、参加本单位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工作,并协助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十二条、及时参与事故抢救,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第十三条、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指令、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与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根据全矿年、季、月生产计划,重点作好各采掘工作面的监测装置的安装、检修、保养、回收工作,同时做好监测设备、安全仪器的维修发放工作以及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的安全施工与管理,保证监测仪器灵敏可靠,准确反映井下瓦斯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瓦斯和其他安全信息。确保监测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安全监测性能。
第三条、深入现场,深入实际,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纳合理建议,促进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开展,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全面抓好质量达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
有检查、有效果,实现动态达标。
第五条、协调好各工种的安全作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决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六条、参加本单位的事故追查、分析及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七条、参加战线会议,研究安全和队工作计划等事宜。参与指导本单位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第八条、参加采面的竣工检查验收工作,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凡解决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向领导汇报,以期尽快解决。
第九条、组织好本单位安全技术学习,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增强其安全意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条、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的技术工作,组织制定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等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三、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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